留司
词语:留司
拼音:liú sī
注音:ㄌㄧㄨˊ ㄙㄧ
简拼:LS
繁体:畱司
基本解释
1.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宋因之。
详细解释
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
宋·因之。唐·高适 《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前年持节将 楚 兵,去年留司在 东京 ,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 刘开扬 笺注:“唐·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 唐·韩愈 《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 孝权 ﹞迁留司虞部员外郎。” 方崧卿 注:“谓分司 东都 也。”宋·王禹偁 《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辞相府,又陈三表罢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