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条格
拼音:tiáo ɡé
注音:ㄊㄧㄠˊ ㄍㄜˊ
简拼:TG
繁体:條格
条例,法规。
南朝 梁武帝 《赎刑诏》:“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可依 周 、 汉·旧典,有罪入赎,外详为条格,以时奏闻。” 宋·苏轼 《赐范百禄辞免恩命不允诏》:“夫以天官之贰,治夏卿之选,簿书繁重,条格纷委,苟非其人,则士之失职而无告者多矣。” 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热审减刑》:“先辈有‘不可打’条格, 鸿 记忆不详,姑以愚意而妄增之,以俟仁人君子鉴定焉。”
指拟定出条规。
南朝·梁·沉约 《南郊恩诏》:“京师三县尤穷之民,详加賑恤,主者速条格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