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故出人罪 拼音:ɡù chū rén zuì注音:ㄍㄨˋ ㄔㄨ ㄖㄣˊ ㄗㄨㄟˋ简拼:GCRZ繁体:故出人辠
谓量刑时故意开脱或轻判。
《明史·儒林传一·薛瑄》:“都御史 王文 承 振 旨诬 瑄 及左右少卿 贺祖嗣 、 顾惟敏 等故出人罪。”参见“ 故出入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