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驳正辨明。
2.指争辩。
1.流水声。
1.见"搏弊"。
1.谓人虽疲困,但也自持完成礼仪。
1.拍击其股。用为歌曲节奏。亦以表示赞叹或惋惜。
1.特出。
1.显扬。
①提出某种好听的名义,加以宣扬:~自由。
②(互相)吹嘘;夸耀:互相~。
①枝节和根本:~兼治。
②保持实物原样或经过加工整理,供学习、研究时参考用的动物、植物、矿物。
③指在同一类事物中可以作为代表的事物:我觉得苏州园林可以算作我国各地园林的~。
④医学上指用来化验或研究的血液、痰液、粪便、组织切片等。
1.标明。
2.标榜,宣扬。
3.表率,榜样。
4.仪表,风采。
①阅兵场上用来标志界线的兵士。泛指群众集会中用来标志某种界线的人。
②比喻可以作为榜样的人或单位:树立~ㄧ服务~。
1.犹分拨。
2.犹分辩。
1.鉴别。
1.形状成块。
2.象声词。
1.亦作"踣弊"。败亡;衰落。
2.倒毙。
1. 金属或其他材料延伸的宽而薄的板。
一种面食,用烫面做饼,很薄,两张相叠,烙熟后能揭开。
1.犹稍稍;略微。
2.广大貌。
3.车疾驰声。
1.指明代北京顺天府乡试录取的榜帖。
1.清时科举,北闱乡试朱卷,以满﹑蒙编"满"字号,汉军编"合"字号,贡监生编"皿"字号,直隶编"贝"字号;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北﹑中三类。所以直隶省之生员,谓之"北贝"。贝,即"员员"之省。参阅《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录送乡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