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犹战争;作战。
1.军队在后方交通线上设置的供应﹑转运机构﹐主要负责补给物资﹑接收伤病员﹑招待过往部队等。
1.见"兵杖"。
1.亦作"兵仗"。
2.兵器。
3.特指棍棒一类兵器。
4.借指执兵杖的人。
1.见"兵陈"。
1.统辖一方的军府。
1.以兵争战。
1.管理军队和用兵的事务。
1.关于军队建制及平时﹑战时指挥管理军队的制度。
1.军事攻击的目标。
1.供官员役使的"事力"(仆役)和俸禄。
军种内部按照主要武器装备、所负作战使命和技术战术特性的不同而进行的基本分类。通常陆军的兵种有步兵、装甲兵、炮兵等;海军的兵种有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陆战队等;空军的兵种有航空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等。此外,工程兵、铁道兵、化学兵(防化兵)、通信兵、电子对抗部队等,有些国家列为兵种,有些国家列为专业兵或技术勤务部队。
1.众兵;军队。
1.谓用兵和诛杀。
1.谓军队的主帅。
2.战神。
1.鹤的大脚趾。
1.指军需物资。
1.对兵士的蔑称。
1.士兵的旧称。
1.勉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