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无知的妇人。
1.为父亲服丧。
1.谓交付法司论罪。
2.指传授佛法。
簿记账户的右方,记载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和净值的增加(跟‘收方 ’相对)。也叫贷方。
1.受处罚。
1.即负盘。
1.谓违犯法纪。
1.担货贩卖。
2.小商贩。
1.受到非难。
1.鹳雀的别名。
1.犹言惭愧﹑惭愧;对不起﹑对不起。
1.泛指送给死者的布帛﹑车马等财物。
1.里坊的杂役。
〈书〉①花草的芳香:春草~。
②花草:~满园,蝶飞燕舞。
1.美好的风尚和教化。
2.美誉。
3.指高雅的诗文。
1.芳香。
2.比喻美好的文辞﹑品德等。
1.犹符术。
1.扰乱貌。
2.众多貌。
1.亦作"房份"。
2.旧指家族的分支。
1.见"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