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喻佛法。佛法普度众生,如雨之润泽万物,故称。
法国和比利时、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使用人数约9000万,文字采用拉丁字母。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
1.监狱。指刑事案件。
1.古天文术语。即历元。
1.佛教语。谓一切法皆由因缘而生,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
2.佛教语。谓皈依三宝,与佛法为缘。
1.佛教语。法海真源,法性。
1.佛教语。指佛法所在之处。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1.谓从信仰中得到的欢悦。
1.佛教语。谓佛法如云,能覆盖一切。
1.即法酒。
1.谓奋发有作为。
1.《易.豫》:"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后因称制作歌颂本朝功德的音乐为"奋豫"。
2.勃发﹐震荡。
1.奋力跳跃﹐常以形容振奋。
1.奋力腾起。
1.谓草木萌生。
1.边际。
1.合乎礼法的言论。
2.犹格言。
3.指释﹑道之经论。
1.佛教语。指讲经说法者的座席。引申指讲说佛法的集会。
佛教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