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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专讲军事谋略的兵书。约成书于明、清之际。分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六套计谋,每套又分六计,全书共三十六计。每计由解语和按语两部分组成:解语多引用兵法和《易经》;按语是对解语的阐释,引用战例参证。
1.见"三十六天"。
1.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裴骃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清姚鼐《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是已为三十九郡。至秦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
嘶:哑;竭:尽。嗓子喊哑,气力用尽。形容竭力呼喊。
铄、流:熔化。石头被熔化,金属变成了水。形容天气很热。
指温度极高,能将金石熔化。形容酷热。烁,通“铄”。
1.宋代官府贵家设四司六局,为盛大宴会供役。四司指帐设司﹑厨司﹑茶酒司﹑台盘司,六局指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排办局。见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四司六局》﹑宋吴自牧《梦粱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2.明代洪武初年定内官之制,凡六局,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尚宫局二人,总司纪﹑司言﹑司簿﹑司闻四司之事;尚仪局一人,总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之事;尚服局一人,总司宝﹑司衣﹑司仗﹑司饰四司之事;尚食局一人,总司馔﹑司酝﹑司药﹑司供四司之事;尚寝局一人,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之事;尚功局一人,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之事,总称为四司六局。参阅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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