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天台宗。
1.敬辞。尊称对方。
1.朝廷的公文。
1.唐宋时以专司纠弹的御史为台官﹐以职掌建言的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两者虽各有所司﹐而职责往往相混﹐故多以"台谏"泛称之。明初废谏院﹐以给事中兼领监察与规谏﹐两者开始合流。至清雍正元年﹐又使之同隶都察院﹐于是台谏完全合二为一。
1.亦作"台鉴"。
2.请对方审察﹑裁夺的敬辞。后常用于书信。
1.指天台宗。
1.三台星亦名泰阶,故称台阶。古人以为有三公之象,因以指三公之位或宰辅重臣。
1.指宫中。
1.六朝时对官军的称谓。
1.讨伐﹐攻击。
2.讨论研究。击﹐治。
1.搜集。
1.要价。
1.讨除奸凶。
1.方言。不识好歹﹐自讨苦吃。
1.谓非礼僭越。
1.犹请教。
1.研讨﹐探讨追究。
1.讨究依据。
1.见"讨絶单"。
1.遁迹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