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枝竹编的竹席。
1.指西王母的仙桃。
1.即桃花绶。亦泛指印绶。
2.指桃红色的丝带。
3.指桃花。
1.桃木做的殳杖。古人佩以为戒。
1.指春水。
2.水名。
1.兼附图画以助解说的著作。如宋周敦颐有《太极图说》,明王征有《诸器图说》等。
1.见"忒煞"。
1.亦作"忒杀"。亦作"忒?"。
2.太,过分。
事物表现出来的独特的色彩、风格等:艺术特色|特色点心。
1.杀牲。
1.犹忒煞。特别厉害。
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同于大赦。我国从1959年到1975年实行了七次特赦。其对象,除第一次为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外,其余六次都是战争罪犯。我国的特赦以罪犯确实已经改恶从善为前提。
1.特别厉害;太过分。表示程度超过一般﹐超过很多。
1.孤独生长,独立生长。
1.祭礼或宾礼只用一种牲畜。
1.特别优美。
1.独立的见解。
一国派往别国执行特殊使命的临时外交代表。有政治性和礼仪性两种。执行使命一般有,就重要问题进行交涉,参加庆典或吊唁活动等。在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间,既可派遣常驻外交代表为特使,也可专门派遣特使。
1.亦作"头稍"。
2.头发。
1.见"头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