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变走向。
1.谓以篆体书写;篆书笔画。
1.佃农。
1.钱币名。汉贝货五品之一。
1.新莽时所铸十铜币之一。
1.供给身体以养分;补养。
1.横暴。
1.元代武官名。
1.旧时官职名称。清末新设置的官署或办事机构的主管人员称督办或总办﹑副职称会办,资格比会办略次的称帮办。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某些特殊机构亦设此官。如清季之保甲局﹑厘捐局,民国初期之招商局﹑硝矿局等皆置总办﹑会办。
1.见"总编辑"。
1.集中军队;统领军队。
2.官名。明代遣将出征,别设总兵官﹑副总兵官以统领军务。其后总兵官镇守一方,渐成常驻武官,简称总兵。清因之,于各省置提督,提督下分设总兵官及副总兵官。总兵所辖者为镇,故亦称总镇。
1.亦作"緫布"。
2.古代货财之正税。
1.总司令部或总指挥部的简称。
2.对分部而言。
1.禀告﹔陈述。
2.询问﹔请教。
1.禀报﹑上报。
2.特指唐宋学士院向三省申报文书。亦指所申报的文书。
1.请示﹑禀报。
2.请教。
1.喻细小之物。匕﹐箭头。
1.冗词,多馀的笔墨。宋章渊着有《稿简赘笔》。
1.卓越超群。
1.谓被捉拿而败露行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