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管祭祀的官吏。
1.主要与次要。
2.主语所处的位次。
1.主人与仆从。
2.主要的和从属的。
1. 主办。如:这次歌舞秀的义演活动由我们基金会主催。
1.企望;等待。
1.住处。
2.收场。
①佛教寺院主持者的职称。意为久住护持佛法。唐代始置。也称方丈。
②做主持;负责总管寺院的事务:却请两个僧人来住持。
③道教执事名。也称监院、当家。道观的实际主持人。管理全观所有事务,地位比方丈稍低,但实权比方丈大。
1.居住的处所。
2.指栖身之所。
1.储藏。
2.指储藏物。
1.谓怀藏悲苦之情。
1.积蓄;储藏。
1.储藏。
1.连缀杂彩以为缘边。
1.撰写文章。
2.赘辞,多余的文辞。
1.指优质的木材。
1.印行,刻印传播。
1.谓由部分或个体组合成为整体。
1.采集。
1.继承而完成。
2.纂集成书。
1.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