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1.职务的名称。机构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1.谓以太阳为诸神之主。
2.基督教以星期日为耶稣复活之日,故称星期日为"主的日子",简称"主日"。
1.梁上短柱。
1.明显貌。
2.焦急貌。
3.嚣张貌。
4.晋代举试科目名,为九品中正的第二品。
1.炽热。
2.犹激烈。
3.焦急。
4.犹煎迫。
1.昭明显赫貌。
1.浑浊。
1.佛教指凡俗的人。
1.单日。
1.就象。
1.衬在里面的短衣。
1.指守志隐逸之士。
1.识认。
1. 导致发热;尤指产生发热的能力。
1.控制别人。
2.招致人才。
1.用兵征讨。
1.整天。
2.良久。
1.猴之一种。
1.终于,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