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诛求索取。
1.各色﹐各种(事或物)。
1.众年轻子弟。
1.女真的另一译写形式。明代记载作朱先﹐清初记载作诸申。天聪九年(1635年)清太宗采用"满洲"为族称后﹐被废弃。
2.历史上满族内部的一个阶层。在贝勒(贵族)以下﹐阿哈(奴仆)以上。
1.各种生物。
2.众有知识学问之士﹔众儒生。
3.众弟子。
4.明清两代称已入学的生员。
1.传说中的水名。
1.众史官。
2.各种史书。
1.指唐以后受朝廷特派负责处理某种政务的官员。
1.赏识。
1.知所省察或省悟。
①人类的认识成果。来自社会实践。其初级形态是经验知识,高级形态是系统科学理论。按其获得方式可区分为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按其内容可分为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哲学知识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知识的总体在社会实践的世代延续中不断积累和发展。
②有关学术文化的:知识界|知识分子。
③相识;朋友:朝廷大臣多有知识的。
1.才智之士。
1.通晓事理;懂事。
2.主管事务。
3.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宋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明清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民国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4.官名。明清时代的属官名。明清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
5.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1.才智方略。
1.寺院中职事僧的一种职称。
1.即《大韶》。相传为虞舜乐舞名。
1.招致。
1.指古代官吏出行时,在轿前举直柄伞的差役。
1.方位词。上,上面。用于名物词之后。
2.向上,向前。
1.古代官员在禁中当值办事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