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词语:签判
拼音:qiān pàn
注音:ㄑㄧㄢ ㄆㄢˋ
简拼:QP
繁体:簽判
基本解释
1.宋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详细解释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宋·陈岩肖 《庚溪诗话》卷上:“ 英宗 朝,自 凤翔 签判满任,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宋·吴自牧 《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参阅宋·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签判》、《文献通考·职官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