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是什么意思 布政使怎么读 布政使的拼音

布政使

词语:布政使
拼音:bù zhènɡ shǐ
注音:ㄅㄨˋ ㄓㄥˋ ㄕㄧˇ
简拼:BZS

基本解释

1.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直隶亦设,江苏则设二员,分驻江宁﹑苏州。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详细解释

  1. 官名。

    明·洪武 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宣德 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康熙 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 直隶 亦设, 江苏 则设二员,分驻 江宁 、 苏州 。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相关汉字: 使

相关词语

汉语词典微信小程序

汉语词典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中文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