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是什么意思 义务兵役制怎么读 义务兵役制的拼音

义务兵役制

词语:义务兵役制
拼音:yì wù bīnɡ yì zhì
注音:ㄧˋ ㄨˋ ㄅㄧㄥ ㄧˋ ㄓㄧˋ
简拼:YWBYZ
繁体:義務兵役制

基本解释

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简明解释

  1. [system of compulsory military service;compulsory service system] 按法律公民有在一定年龄一定年限内服兵役义务的制度

详细解释

  1.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年龄内有服一定期限兵役义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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