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缴凭 拼音:jiǎo pínɡ注音:ㄐㄧㄠˇ ㄆㄧㄥˊ简拼:JP繁体:繳凴
交纳凭限。
清·朝官员被分派到某地之前,由吏部发给写明上任期限的文书,叫“凭限”。到任时即须交纳凭限,称“缴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四回:“当下 苟才 照例穿了花衣禀到,一面缴凭投信,一面递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