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事;办理事务。
2.供职。
3.引申为侍奉。
4.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供应生产或生活用水。
1.《易.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孔颖达疏:"犹人意怀险恶,性又刚健,所以讼也。"后人误将"健讼"连读,用以称好打官司。参阅宋洪迈《容斋四笔.健讼之误》。
1.肌肤的颜色。
1.理石的别称。石膏之顺理而微硬有肌者。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金石三.理石》。
1.因遇惊恐或寒冷而在皮肤上隆起小疙瘩。
1.肌肉与骨髓。
2.比喻内心深处。
1.指可做证明的物件。
1.记志省识。
2.回忆﹔记心。
1.记下﹔记住﹔记得。
2.指记忆。
3.加标记。
4.指簿记。
1. 真实的记录。如:记实小说。
1.指职掌章表书牍的吏员。
①把事情记录下来:~册。
②记述历史经过。
1.官名。东汉置﹐掌章表书记文檄。后世因之﹐或称记室督﹑记室参军等。
2.秘书的代称。
1.指传记及诸家之书。
1.整理记录。
用文字叙述;记载:~往事ㄧ那篇文章对此事有翔实的~。
1.记其所说。
2.记诵讲说。
1.谓寄托哀思。
默记和背诵;熟读:他从小就~了许多古代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