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奚官
拼音:xī ɡuān
注音:ㄒㄧ ㄍㄨㄢ
简拼:XG
官名。职司养马。
晋 置,属少府。《晋书·职官志》:“少府,统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準、奚官等令。” 宋·苏轼 《韩干马十四匹》诗:“老髯奚官骑且顾,前身作马通马语。”明·袁袠 《秋兴》诗:“天子射蛟开水殿,奚官牧马遍郊墟。”
官署名。
南朝 、 隋 、唐·皆置,属内侍省。掌守宫人疾病、罪罚、丧葬等事。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宋书·二凶传·元凶劭》:“有女巫 严道育 ……夫为劫,坐没入奚官。”《隋书·刑法志》:“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妻子女妾同补奚官为奴婢。”《新唐书·武士彠传》:“ 延秀 母本 带方 人,坐其家没入奚官。以姝惠,赐 承嗣 ,生 延秀 。”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
谓 奚 人内附为官者。
《旧唐书·裴耀卿传》:“﹝ 开元 ﹞二十年,礼部尚书、 信安王 禕 受詔讨 契丹 ,詔以 耀卿 为副。俄又令 耀卿 賫绢二十万匹分赐立功 奚 官,就部落以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