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捐例 拼音:juān lì注音:ㄐㄨㄢ ㄌㄧˋ简拼:JL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
清·薛福成 《上曾侯相书》:“今之由捐例进者,推其本意,不过以官为市而已。”《清史稿·选举志七》:“捐例不外拯荒、河工、军需三者,曰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而现行事例则否……大抵贡监、衔封、加级、纪録无关銓政者,属现行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