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陪门财 拼音:péi mén cái注音:ㄆㄟˊ ㄇㄣˊ ㄘㄞˊ简拼:PMC繁体:陪門財
唐 代称陪嫁的财物。
《新唐书·高俭传》:“三品以上纳币不得过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为归装,夫氏禁受陪门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