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驳是什么意思 封驳怎么读 封驳的拼音

封驳

词语:封驳
拼音:fēnɡ bó
注音:ㄈㄥ ㄅㄛˊ
简拼:FB
繁体:封駁

基本解释

1.见"封驳"。

详细解释

  1. 封还并对诏敕之不当者加以驳正。此制 汉·时已有,但无专职掌管。如 西汉 哀帝 益封 董贤 ,丞相 王嘉 “封还詔书,因奏封事”,见《汉书·王嘉传》。

    东汉 明帝 时, 锺离意 为尚书仆射,亦“独敢諫争,数封还詔书”,见《后汉书·锺离意传》。至唐·始由门下省掌管,对有失宜诏敕可以封还,有错误者则由给事中驳正。 五代 废。宋·太宗 时复唐·旧制。明·罢门下省长官,诏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给事中驳正。 清·代给事中与御史职掌合并,此制遂废。 唐·白居易 《郑覃可给事中制》:“给事中之职,凡制敕有不便於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司马光 《乞合两省为一札子》:“盖以中书出詔令,门下掌封駮,日有争论,纷紜不决,故使两省先於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明·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清·顾炎武 《日知录·封驳》:“明·代虽罢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参阅《唐六典·门下省》。参见“ 封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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