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诏
词语:草诏
拼音:cǎo zhào
注音:ㄘㄠˇ ㄓㄠˋ
简拼:CZ
繁体:艸詔
基本解释
1.拟写诏书。
2.指拟定的诏书。
详细解释
拟写诏书。
唐·李肇 《翰林志》:“学士於禁中草詔,虽宸翰所挥,亦资检讨,谓之视草。”唐·李商隐 《赠庾十二朱版》诗:“君王晓坐金鑾殿,只待 相如 草詔来。”宋·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 仁宗 初立,今上为皇子,令中书召学士草詔。”
指拟定的诏书。
清·侯方域 《于谦论》:“使 谦 率羣臣,羣臣必从,何也? 谦 之任遇深,而羣臣所恃也。乃不闻其有此举。而草詔一传, 谦 亦唯唯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