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惰民
拼音:duò mín
注音:ㄉㄨㄛˋ ㄇㄧㄣˊ
简拼:DM
繁体:憜民
[misfit] 不务正业的游民
不务正业的游民。
《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
元明·时 浙江 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
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 绍兴 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 , 金 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 张士诚 、 方国珍 的部属。惰民直至 清·雍正 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 清·顾炎武 《日知录·降臣》、 清·俞正燮 《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